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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是党的生命线 ——“唤醒党章意识,严明党的纪律”系列述评之二
2015-07-14 11:19: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纪律立党,纪律兴党,纪律强党——

自诞生伊始,中国共产党就把纪律视为生命线。严明的党纪,是我们党创建、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亦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和派别组织的独特优势和“政治基因”。在以党章为指针的纪律建设的有力保障下,我们党从一个只有50余名党员的小党,发展成拥有87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成为中华民族最具先进性、纯洁性和纪律性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章中的纪律铭刻党的生命线

一部党章发展史就是一部党的纪律建设史,也是一部从严管党治党史。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共15条,虽无纪律专章,但有多处涉及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和财经纪律等,党的纪律与党的组织同生共长。比如,纲领规定:“在公开时机未成熟前,党的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一大纲领奠定‘纪律立党’基石。”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组长张英伟说,在执政前的严酷环境下,没有严格的纪律,党就不能生存和发展。1922年二大党章增加了“纪律”章节,此后三大至六大党章都写有“纪律”这一章。七大党章把纪律作为党的组织基础写入总纲,确立了纪律建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正确方针。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从三大到七大的22年间,中国经历了国民革命、土地革命和抗日战争,中国共产党从只有420名党员变为拥有121万名党员。“由小到大,靠的是什么?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严明的纪律。”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教授谢春涛说,铁的纪律和严密的组织一直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纪律建设关系人心向背,连着党的生死存亡。

党的纪律建设,有起点,没有终点,是一个永远在路上的历史进程。在革命战争年代,肇始于江西井冈山、湖南桂东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还有“进京赶考”前在河北西柏坡立下的“六条规定”,都让人记住了中国共产党人从严治党的决心。1949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28周年之际,毛泽东在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经验时指出,首要的是“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

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通过修订党章及其相关纪律规定,一如既往地探索以纪律和制度推动党的建设不断深化拓展的新途径。八大党章是党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在组织纪律和党内政治生活中突出强调民主集中制,将党的纪律处分划分五类并延续至今,对党的执纪机构作出新的规范和要求。这反映出新型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清醒,对于“有组织,有纪律”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1982年十二大党章专门增加了第七章“党的纪律”和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后来经过6次党代表大会的修改,形成了现在十八大党章的表述,核心思想是“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在正风反腐中把纪律立起来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拥有8779万余名党员、436万余个基层组织的执政党的纪律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和国家民族命运。

2012年12月4日,党的十八大闭幕不到一个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把制定八项规定作为开篇之作,释放出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新一届党中央守护纪律生命线、从严管党治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

严明党纪,执纪必严,关键在说到做到。十八大以来,在力度空前的正风反腐行动中,我们党的纪律生命线立起来、活起来——

坚决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向世人证明中国共产党勇于从严治党、捍卫党纪,“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

抓大不放小,既“打老虎”也“拍苍蝇”。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挥了从严执纪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截至2015年5月31日,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8342起,处理党员干部1164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740人。

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有人在抓,有人在管,而不是放任自流。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在纪律审查中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严肃处理党员领导干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等违纪行为,在党员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受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如此众多,一方面说明,十八大以来各地查处违纪行为力度不断加大,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可看出,有的党员干部把法律当成底线,却没把纪律当回事,更有甚者,不知纪律为何物。”中央党校副教授吕品分析。

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我们党90多年历史上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表明我们党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纪律强党有了新探索、新认识、新创见。

今年6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出了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的通报。值得注意的是,通报首先明确指出孙、廖二人均涉及“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细微之处有深意。通报中的这一变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释放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来保障和实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科研部副教授贺夏蓉说,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一个根本的要求,就是要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比如“反对任人唯亲”、“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都是党章的规定,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检查是否存在这些问题。

“我如果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犯法。”这是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在法庭上声泪俱下的“醒悟”。大量案例表明,谁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就很容易成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制造者、参与者、推动者,从先“破纪”、后“破法”直至沦为“阶下囚”。

“党员干部凡事都按党章规定来、按纪律规矩办,就不会踩雷、越线。”江西省鹰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蔡厚勇表示,“纪委执纪,就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及时啄出来,保证‘每一棵树’和‘整片森林’的健康。”

外部监督固然必要,但在党建专家看来,党员干部自身更应当自觉将党的纪律化为生命的一部分,做任何事情前,都应考量是否违反纪律,把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贯穿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有人监督与没人监督一个样,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一个样。

“党的性质和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入了党的门,成为党的人,就应当主动放弃一部分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党校教授李庆刚表示,执政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看住、管好绝大多数掌握公权力的人,就为重构政治生态、建设廉洁政治奠定了坚实基础。(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陈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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